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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发布日期:2024-08-05   来源:沧州市审计局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党支部开展党的工作。
    (七)负责机关纪委工作。
    (八)负责党建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