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9-03   来源:沧州市审计局


——2025年8月26日在沧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沧州市审计局局长张建亭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对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化研究型审计,揭示典型问题,扫除审计盲点,以高质量审计监督赋能沧州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提供坚实审计保障。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各部门(单位)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坚决保障财政稳定运行。一是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精细摸排收入来源,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和增速均位列全省第4位。二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全市全年“三保”支出达328.6亿元,有力保障了基层“三保”支出需求。

——推动经济稳健增长。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助力扩大投资,全市2024年争取新增债券发行额213.01亿元。二是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相关减税降费及退税共计89.9亿元。三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保持了财政投入力度不减。四是助力绿色低碳发展,全市财政投入节能环保支出16.5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做好重点民生支出保障。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1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和养老、低保等提标政策落实。二是教育支出160.6亿元,教育财政补助政策到位率进一步提高。三是卫生健康支出79.3亿元,支持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补助标准。

——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市到期债券本息全部按时偿还,争取专项债券用于化解存量债务。二是加大财政暂付款管控力度,全市消化存量暂付款2.7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113587万元,支出总计2969893万元,结转下年143694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962434万元,支出总计2829812万元,结转下年1326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592万元,支出总计2992万元,结转下年6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994664万元,支出总计1188850万元,年终结余1805814万元。

市审计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主责主业,围绕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推进深化重点财政领域改革,以预算管理和执行为重点,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反映预算执行、财政管理、资金分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审计情况

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审减27262.46万元,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二是预算资金统筹管理不到位3085.56万元,包括预算收入未入库2948.86万元、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136.7万元;三是资产配置不科学和统筹调配不到位,部分单位房屋、土地和办公设备等资产闲置。

(二)市本级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级法检专户资金清理不及时,包括部分案款台账对应不明细21159.55万元,以前年度诉讼费未入库205.36万元;二是项目实施不规范,包括5项目建设程序倒置,2个项目进展缓慢;三是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薄弱,包括2021项已无使用价值的办公资产尚未进行报废处理,资产盘盈239项、盘亏342项,部分房屋、土地未按规定登记入账7个建设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后未按规定结转固定资产16272.47万元等;四是4项职能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是3个县3项专项资金未支2097万元,项目成熟度较低造成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二是2个县2个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展缓慢;三是2个县2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

二、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审计情况

聚焦落实中央、省、市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对“两新”资金等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开展审计,助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挥国企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两新”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沧州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主管部门对系统审核把关不严,部分补贴资金审核和发放不规范;二是8个县对承办主体管理和档案管理不规范。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2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项目建设程序不完备,存在新增建设内容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项目程序倒置等问题;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变更建设内容、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审计情况
    1.1家国有企业截至2023年底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企业发展存在短板,发展规划不健全,部分经营业务单一,企业盈利能力弱、资产周转率低、债务风险大;二是贷款资金使用不规范及违规对外出借资金等;三是财务及资产管理不规范,集团及下属公司财务核算不实、资产未及时确权;四是下属公司实施的11个项目建设程序不完备;五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开展不到位。包括未对入股的资产进行产权变更和实质性管理,先签订混改合作协议后履行国资部门审核手续。

2.1个县城投类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包括部分公职人员在公司担任高管,董事会组成人员无外部董事,董事会未按规定设立提名委员会等;二是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市场化运作能力弱,其中有3家子公司仅承担政府职能相关项目运营、2家公司2021年至2023年无经营活动;三是资产不实,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未摊销,涉及829.87万元。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情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推动民生领域相关改革任务和惠民政策落实落地,对公立医院、民生工程、殡葬领域开展了专项审计,以审计监督促进兜牢民生底线,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医疗领域审计方面,发现部分公立医院多收费255.75万元,2家医院共198台医疗设备闲置。二是组织对3项沧州市2024年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2个农厕改造项目未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3个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且未按规定结转固定资产,2个项目采购设备的供货商不属于省级标准规范的服务商,3个县未按市级要求制定项目建设方案等。三是殡葬领域审计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部分殡仪业务用车、用房闲置未发挥效益,祭祀焚烧服务费骨灰盒销售管理不规范,应收未收承包费14.7万元。

四、深入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生态文明建设及地方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于20246月至7月采取统筹实施的方式同步开展了1个县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责、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县级20222023年度财政收支审计,重点关注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生态文明建设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是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不到位,包括应收未收及应缴未缴预算收入981.31万元,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盘活使用865.45万元,专项资金未支出3182.02万元等;二是项目管理不规范,包括8个项目前期手续不完备,6个项目进展缓慢,1个项目未实施造成土地闲置;三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不规范331.21万元。

(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

一是部分职能工作开展不到位,包括县政府及4单位未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开展相关工作,1个单位农膜回收部分任务目标未完成,部分单位排污登记、土地复垦日常巡查等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和修复工作开展不到位,包括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未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5038.64亩,未按要求开展巡林督查工作等。

五、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审计情况

围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在发展中逐步化解风险,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要求,结合审计项目持续加大对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的审计监督,及时揭示可能影响经济发展和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助力稳妥有序化解和处置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

六、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及审计建议

截至20257月底,本报告反映的问题中已通过立行立改等措施完成整改128个,其它问题正在按整改进度持续推进中。
    针对审计问题及产生原因,财政及各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和资金使用效益。

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及时足额征收预算收入,做到应收尽收,立足长远,培育优质税源,提高收入质量。二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建立资金常态化清理机制,定期对预算单位各类资金开展清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唤醒“睡眠资金”,提高资金效益。三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一是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水平,要健全项目谋划、储备、推进机制,提高项目论证、规划、设计等环节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大项目筛选和储备力度,提高项目质量和成熟度,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同时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更好发挥重大项目引领性、带动性、支撑性作用。二是更加科学安排和有效使用国债和“两新”等政策性资金,积极申请并用好上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等,确保资金安全、完整、有效,发挥好政策性资金的带动作用。三是从保障财政总体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出发,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继续抓好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工作。

3.加强资源资产监督,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一是完善资产统筹调配机制和定期清查制度,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基础管理,做实做细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积极盘活各类闲置资产,及时处置待报废资产,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二是强化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资产运营效能,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良性、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三是重视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加快生态修复治理,增强生态资源保障能力,做到有序开发,合理利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4.着力强化民生保障,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一是加强对医疗领域监督力度,促进规范医疗行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财务管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升老百姓就医满意度。二是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医保政策,加大医保基金筹集力度,规范保险业务开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促进医保基金规范高效使用。三是坚持不懈抓好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工作,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教育、政务服务、农业等领域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增进民生福祉。

5.强化整改责任落实,督促问题标本兼治。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对照审计查出问题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对账销号;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约谈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强化监督合力。强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党政督查的协作配合,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推进问题有效整改。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实好市人大有关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沧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贡献更大的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