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沧州市审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审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近日,沧州市审计局办公室印发了《沧州市审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作简要说明。
一、《管理办法》起草背景
为加强市审计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法规审理科根据《沧州市行政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起草了《沧州市审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征求了局领导班子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正式印发实行。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计七章二十六条,主要包括:第一章为总则,该部分主要对文件制定依据、责任分工、规范性文件制定原则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第二章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主要对规范性文件起草要求、注意事项、起草程序、文件时效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第三章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主要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审查内容、审查意见、保密性审查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第四章为规范性文件的审议与发布,主要对规范性文件审查结束后,局领导审议、办公室发布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第五章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主要对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时限要求进行了规定。第六章为规范性文件的解释与清理,主要对规范性文件书面解释材料起草、法律效力、制定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第七章为附则,对其他事项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