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沧州市审计局办公室关于修订《沧州市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
近日,沧州市审计局修订了《沧州市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修订情况及主要内容作简要说明。
一、《办法》修订背景
为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审计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修订过程
修订过程中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参考了《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结合沧州审计工作实际,对沧州市行政区域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作了进一步要求。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17条,其中:第1-2条,明确本办法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第3-5条,明确本规定所讲的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和重大审计处理的具体内容;第6-8条,明确本办法应遵循的原则;第9-15条,详细说明审计组、法规审理科、审计业务部门等应履行的职责;第16-17条,主要是解释权和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