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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

发布日期:2022-05-16   来源:

一、监督举报受理范围

1.沧州市审计所属单位(含机关各科室、中心、分局,各派出审计组等)和审计干部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行式执法”以及违犯党纪政纪问题的监督、举报;

2.审计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批评、建议;

3.对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情况的批评、建议;

4.涉及被审计单位的有关问题,请直接向审计组反映。

二、监督举报方式

1.电话监督: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

                0317 - 2169239 2169295 (工作日)

                18630717881  18631777711

2.电子邮箱:158887709@qq.com

3.信访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47号市审计局515室

                市纪委监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    

                邮编:061001

    三、注意事项

    1.监督举报内容应力求详尽,对所反映问题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主要线索证据、涉及人员的姓名、隶属关系和基本事实等内容要明确,以便调查。

2.提倡实名举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

3.监督举报应实事求是,举报人应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